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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设立

www.97616.net  就去旅游网  发布时间:2013-01-19 11:19:28   浏览次数:  Tags:贵州 黔东南 东南 民族 民族文化 文化 化生 生态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近日经文化部批准设立。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

  2007年6月,文化部在批准了福建省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后,贵州省文化厅在对照了闽南保护区的申报条件,确定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作为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向文化部申报。

  2007年10月由黔东南州文化局牵头,组织了申报文本编写组。经过10个月的精心组织,于2008年10月完成了申报文本并报送省文化厅。2010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国家文化部。

  2012年11月5日《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通过了文化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家论证会。2012年12月31日,经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同意设立“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黔东南州也成为贵州省首个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地区。

  据了解,在民族文化十分丰富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立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加强黔东南州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实现和提高自治州的文化软实力,推动黔东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护和传承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贵州黔东南州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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